关于化工厂控制室的抗爆设计
控制室抗爆设计
控制室属于厂区内的一类重要设施,也是一个石油化工企业中最重要的设施之一,在工厂的日常运行中起到了中枢大脑的作用。
01 抗爆控制室相关的主要规范
针对控制室专项设计的现行主要规范有:
1、《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》(GB 50779-2012)(GB 50779-2022版征求意见稿现已发布);
2、《控制室设计规范》 (HG/T 20508-2014);
3、《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》(SH/T 3006-2012)。
02 什么情况下控制室需要抗爆?
关于控制室是否需要进行抗爆设计,以下的规范条款中说明了相关要求:
1、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》(GB 50160-2008 )(2018 年版)
5.7.1A中央控制室应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抗爆设计。布置在装置区的控制室、有人值守的机柜间宜进行抗爆设计,抗爆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》(GB 50779)的规定执行。
2、《石油化工控制室设计规范》(SH/T 3006-2012)
4.4.1对于有爆炸危险的石油化工装置,控制室建筑物的建筑、结构应根据抗爆强度计算、分析结果设计。
3、《控制室设计规范》(HG/T20508-2014)
3.4.1 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化工工厂,中心控制室建筑物的建筑、结构应根据抗爆强度计算、分析结果设计。
3.4.2对于有爆炸危险的化工装置,控制室、现场控制室应采用抗爆结构设计。
通过以上条款可知,对于厂区内有爆炸危险装置的化工工厂,大多情况下控制室都需要进行抗爆设计;若控制室距离爆炸源距离远大于规范要求的距离,无法明确是否需要抗爆时,应该根据爆炸风险评估确定是否需要抗爆设计。
03 抗爆控制室的设计要点
(一)总平面布置
控制室与各类装置、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160)、《精细化工企业工程设计防火标准》(GB 51283) 和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 50016)的有关规定(根据厂区总平面设计选用的设计规范确定)。
控制室在总平面布局时需要遵循以下原则:
1、中心控制室宜布置在生产管理区;
2、中心控制室宜为单独建筑;
3、中心控制室不应靠近运输物料的主干道布置;
4、中心控制室不应与变配电所相邻;
5、应布置在非爆炸危险区;
6、应远离高毒泄漏源;应远离振动源、高噪音声源和存在较大电磁干扰的场所;
7、对于含有可燃、易爆、有毒、有害、粉尘、水雾或有腐蚀性介质的工艺装置,控制室宜位于本地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;
8、控制室不宜与总变电所、区域变配电所相邻,如受条件限制相邻布置时,不应共用同一建筑。
(二)建筑方面
1、抗爆控制室应独立设置,不得与非抗爆建筑物合并建造;
2、 抗爆控制室应至少在两个方向设置人员的安全出口,且不得直接面向甲、乙类工艺装置;
3、抗爆控制室建筑平面宜为矩形,层数宜为一层,不应超过两层;
4、控制室活动地板的基础地面与室外地面高差不应小于0.3m,当位于附加2区时,控制室的活动地板的基础地面应高于室外地面,且高差不应小于0.6m;
5、建筑物外墙不应设置雨篷、挑檐等附属结构;
6、面向甲、乙类工艺装置的外墙应采用抗爆实体墙,需在该墙体上开洞时,应进行抗爆验算;
7、在人员通道外门的室内侧,应设置隔离前室;
8、活动地板下地面以上的外墙上不得开设电缆进线洞口,基础墙体洞口应采取封堵措施,并应满足抗爆要求;
9、操作室内、外地面高差不应小于 600mm,其中活动地板下地面与室外地面的高差不应小于 300m;空气调节设备机房室内、外高差不应小于300mm。